泰山科技学院软件正版化
工作管理制度
一 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推进校院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健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校院各部门软件的采购、使用和管理。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遵循统一招标、集中采购、科学使用、安全管理的原则。
二 职责与权限
校院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管理、监督软件终端用户购买、使用正版软件,保证所使用软件的品质和必要的升级维护。
校院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在校院办公室和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进行,其中校院办公室、财务处、资产处和信息网络中心是主要工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会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校院办公室、信息网络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起草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的规章制度、有关文件和会议材料等,组织、协调各部门在配合,督促工作落实;并根据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授权,发布有关软件正版化的各类通知、公告及信息等。
财务处主要负责正版软件采购资金的落实、支付等。
资产处主要负责正版软件固定资产的台账管理,包括正版软件固定资产台账的建立、登记、统计及核销等;按照校院统一采购的政策规定,对正版软件进行统一招标、采购;在上级机关对正版软件资产进行核查审计时,提供相关的统计数据和报表。
信息网络中心主要是督查落实国家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政策和法规,遵守软件有关版权等相关规定;负责校院正版软件的安装、使用、保管、升级、版权保护及软件的日常台账备案;负责监督检查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与执行情况。
三 正版软件的管理
(一)采购管理
1. 根据需求制定校院正版软件的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2.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规定,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正版软件采购。
3. 由信息网络中心根据实际需要对所需采购的正版软件提供各种性能参数,交由资产处按照院校统一采购的规定,进行集中采购。
(二)安装管理
1. 信息网络中心负责正版软件的安装调试。
2. 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账,对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许可证(授权)编导、有效期、安装使用情况等。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正版软件在使用周期内的有效性
4. 不能在办公配发的计算机上使用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
5. 不得故意规避或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6. 不得未经授权擅自将正版软件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使用。
7. 不得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
(三)其他规定
1. 对于使用非法软件给校院造成重大影响和不良后果的,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法律责任外,还将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 本制度由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